本站公告:

  没有公告

 FLASH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中漫网 >> FLASH频道 >> FLASH 新闻 >> 正文                      
用户登陆
专题栏目
友情联接

申请 更多>>>
《我不想说》作者接受FLASH侵权方道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5 9:40:39

    歌曲《我不想说》的词曲作者李海鹰诉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昨天经承办法官主持,并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法律部负责人见证,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协商解决纠纷。


资深音乐人李海鹰是歌曲《我不想说》的词曲作者。2005年年底,署名“K铃制造”的FLASH音乐动画《我不想说我是鸡》通过互联网发表,该音乐动画使用了《我不想说》的曲调,在原歌词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修改,以一只小鸡的拟人化演唱,表达了禽类动物因发生禽流感被人类杀死的无奈心情。该音乐动画通过互联网、无线增值服务等多种方式传播,形成较大影响,并获取利益。“K铃制造”系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的无线影音制作团队,李海鹰起诉空中信使公司,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在案件诉讼过程中,空中信使公司认识到“K铃制造”的侵权行为对李海鹰造成的不利影响,表示了诚恳的歉意,并支付了经济补偿。李海鹰认为其基本上实现了维护版权人权益,推动国内音乐版权市场改善的初衷,并同意空中信使公司继续使用上述作品。

    调解结束后,双方表示将开展深入广泛的合作,共同打击这首歌曲的第三方盗版侵权行为,并希望通过双方合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国音乐版权市场,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大环境,以及无线互联网络产业的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FLASH动画录入:苏宇    责任编辑:苏宇 

  • 上一个FLASH动画:


  • 下一个FLASH动画: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flash搜索:
    关于中漫网 | 联系方式 | 客户服务 | 版权申明 |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所有图片均受著作权保护,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不得转载、摘编。
    © 2000 - 2006 ZhongM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北京中雅图有限公司

    京ICP证030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