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前又公布了60种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报刊名单,并宣布予以取缔。《人民权益报》(ISSN1728-7383)、《中国法制报》(ISSN1810-1720)、《中华教育杂志》(ISSN1684-0445)、《中华财富》(ISSN1727-7418)、《深度新闻》(ISSN1006-0400,CN99(Q)004)、《新旅行TRAVELER》(ISSN1671-6930,CN46-1067/GO)、《新地产OFFICE》(ISSN1009-251X,CN23-1447/G2)等都名列其中。
近几年,假冒国内刊号或利用境外刊号在境内非法设立编辑部、记者站或办事处进行出版、印刷和发行活动的非法刊物日益增多,不法分子大肆收取版面费或广告费骗取钱财的现象也更加猖獗。这些非法出版活动不仅违反了新闻出版管理规定,扰乱了出版物市场秩序,而且误导和欺骗社会公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按照我国《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凡未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进口、发行单位,从事出版、进口、发行业务的,均为非法出版活动。今年7月13日,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布了首批被取缔的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期刊名单。这次再次公布取缔的60种非法报刊,种类繁多,涉及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社会危害十分恶劣。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介绍,广大公众可以登录中国扫黄打非网(www.shdf.gov.cn)查询非法报刊的详细情况。
记者了解到,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今后还将适时陆续公布被取缔的非法报刊名单。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呼吁社会各界、各阶层人士积极向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扫黄”“打非”部门举报非法报刊及相关非法出版活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举报电话是:010-65212870,010-65233456。(完)
60种被取缔的非法报刊详细名单
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 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前再次公布60种非法报刊并宣布取缔,名单如下:
1. 《人民权益报》(ISSN1728-7383);2. 《中国法制报》(ISSN1810-1720);3.《中国模具报》(ISSN1683-0717);4.《中华教育杂志》(ISSN1684-0445);5.《中国当代教育杂志》(ISSN1682-7317,CN(HK)NR4069-194/01);6.《中华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杂志》(ISSN1728-7502,CN16-1690/NR);7.《中国教育理论杂志》(ISSN1683-3767,CN(HK)NR4137-53/02);8.《中国教育教学研究杂志》(ISSN1726-3018,CN18-4258/H);9.《中国教育》(ISSN1681-1615,CN·NR37-02);10.《中国现代教育杂志》(ISSN1682-2706,CN35-3917HK/G);11.《中国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ISSN1728-3531,CN03-3569/G·HK);12.《中国教育改革与研究》(ISSN1727-5121,CN(H)39-7869/G);13.《教学纵横》(ISSN1683-514X,CN(HK)NR4159/87/02);14.《当代教育》(ISSN1607-2065, CN(HK)NR4064/190/01);15.《中华教育教学实践》(ISSN1726-6416,CN03-4383/HK);16.《当代素质教育》 (ISSN1726-765X,CN03-3313/G·HK);17.《中国教育研究》(ISSN1727-0405,CN39-7848//G4);18.《中国新教育》(ISSN1727/7167,NR4332/56/03);19.《中国高等教育研究杂志》(ISSN1729-5726,CN13-9232/G4);20.《中国新世纪教育》(ISSN1684-8606,CN39-7618/G);21.《中国教育探索》(ISSN1009-5071,CN11-4461/I);22.《中华现代医药》(ISSN1681-5572,CN98-0072/HK);23.《中华医学教育与实践》(ISSN1726-1899,CN(HK)39-7818/R);24.《中华医学教学与临床》(ISSN1608-6716,CN19-2216/HK);25.《中华现代全科医学杂志》(ISSN1680-6344,CN29-3227/R);26.《中华现代临床医药杂志》(ISSN1606-4666,CN01-4097/R);27.《中华医药研究与创新》(ISSN1680-9343,CN31-3927/R);28.《中国医药保健》(ISSN1810-363X);29.《中国医药》(ISSN1608-3776);30.《世界医学论坛》(ISSN1726-295X);31.《建筑电气资讯》(ISSN160 6-9668);32.《中国电气》(ISSN1811-4709);33.《电气设计与设备》(ISSN1727-8171);34.《电气世界》(ISSN1684-9191);35.《照明》(ISSN1729-3979);36.《电气&智能建筑》(ISSN1609-0403);37.《中国石油瞭望》(ISSN1727-9011);38.《触动》(ISSN1810-1216,CN03-0127/H);39.《环球消防》(ISSN1726-8869);40.《中华财富》(ISSN1727-7418);41.《当代市长》(ISSN1681-6609);42.《中国城市》(ISSN1726-1759);43.《中外妇女》(ISSN1608-7836);44.《中外慈善世界》(ISSN1608-7828);45.《中国农业产业化》(ISSN1683-3791);46.《法制新闻》(ISSN1727-0960);47.《百姓与法制》(ISSN1728-8703);48.《中国法治新闻》(ISSN1727-5989);49.《诚信山西》(ISSN1682-119XZs);50.《PIONEER CHINA创业中国》(ISSN1729-1283);51.《中国创新报道》(ISSN1684-3878);52.《南方观察》(ISSN1728-2497CN33-66065/9);53.《深度新闻》(ISSN1006-0400,CN99(Q)004);54.《中国经贸》(ISSN1606-8548);55.《健康指南》(CN45-0056);56.《新旅行TRAVELER》(ISSN1671-6930,CN46-1067/GO);57.《新旅行VOYAGE》(ISSN1009-6450,CN42-1620/J);58.《新地产OFFICE》(ISSN1009-251XCN23-1447/G2);59.《新地产HOUSING》(ISSN1672-5719,CN11-5052/Z);60.《中国社会报“警视专刊”》(CN11-0021)。
社会公众可以登录中国扫黄打非网(www.shdf.gov.cn)查询非法报刊的详细情况。(完)
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答记者
依法取缔非法报刊 坚决维护出版物市场秩序 ——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 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前再次公布了60种被取缔的非法报刊名单。此前于今年7月13日,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曾公布首批被取缔的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期刊名单,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那么,这些被取缔的非法报刊到底是怎么回事?有关部门为什么要大力整治、取缔这些报刊?普通读者应怎样识别这些打着“冠冕堂皇”招牌的非法报刊?记者就此走访了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问:今年以来,你们已经两次公布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报刊名单,能说说其依据和目的吗?
答: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和发行活动。利用境外刊号在我国境内出版、印刷和发行报刊,并藉此在境内开展广告经营活动,属违法行为;境外出版单位未经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在内地擅自进行任何出版活动,均属非法出版活动。这些非法出版活动,破坏了我国境内的正常出版秩序,必须依法取缔、查处。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在监管工作以及群众举报中,陆续发现了一批假冒国内刊号或利用境外刊号在境内非法设立编辑部、记者站或办事处进行出版、印刷和发行活动的非法刊物,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报刊,有的大肆收取版面费或广告费骗取钱财,有的报道虚假新闻,更有甚者以所谓曝光或向上级举报为借口,要挟当事人,勒索财物,手段之恶劣,情节之严重,极大地败坏了社会风气,诋毁了新闻出版工作者728-8703);48.《中国法治新闻》(ISSN1727-5989);49.《诚信山西》(ISSN1682-119XZs);50.《PIONEER CHINA创业中国》(ISSN1729-1283);51.《中国创新报道》(ISSN1684-3878);52.《南方观察》(ISSN1728-2497CN33-66065/9);53.《深度新闻》(ISSN1006-0400,CN99(Q)004);54.《中国经贸》(ISSN1606-8548);55.《健康指南》(CN45-0056);56.《新旅行TRAVELER》(ISSN1671-6930,CN46-1067/GO);57.《新旅行VOYAGE》(ISSN1009-6450,CN42-1620/J);58.《新地产OFFICE》(ISSN1009-251XCN23-1447/G2);59.《新地产HOUSING》(ISSN1672-5719,CN11-5052/Z);60.《中国社会报“警视专刊”》(CN11-0021)。
社会公众可以登录中国扫黄打非网(www.shdf.gov.cn)查询非法报刊的详细情况。(完)
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答记者
依法取缔非法报刊 坚决维护出版物市场秩序 ——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 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前再次公布了60种被取缔的非法报刊名单。此前于今年7月13日,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曾公布首批被取缔的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期刊名单,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那么,这些被取缔的非法报刊到底是怎么回事?有关部门为什么要大力整治、取缔这些报刊?普通读者应怎样识别这些打着“冠冕堂皇”招牌的非法报刊?记者就此走访了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问:今年以来,你们已经两次公布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报刊名单,能说说其依据和目的吗?
答: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和发行活动。利用境外刊号在我国境内出版、印刷和发行报刊,并藉此在境内开展广告经营活动,属违法行为;境外出版单位未经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在内地擅自进行任何出版活动,均属非法出版活动。这些非法出版活动,破坏了我国境内的正常出版秩序,必须依法取缔、查处。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在监管工作以及群众举报中,陆续发现了一批假冒国内刊号或利用境外刊号在境内非法设立编辑部、记者站或办事处进行出版、印刷和发行活动的非法刊物,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报刊,有的大肆收取版面费或广告费骗取钱财,有的报道虚假新闻,更有甚者以所谓曝光或向上级举报为借口,要挟当事人,勒索财物,手段之恶劣,情节之严重,极大地败坏了社会风气,诋毁了新闻出版工作者形象。为此,2003年12月5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对利用境外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和发行期刊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发行报刊的不法行为。公布“黑名单”,就是要将这些非法出版活动公之于众,维护出版物市场秩序,维护合法出版单位的利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问:这些非法报刊主要有哪些种类或表现形式?
答: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发行。这一类包括:未经批准使用境外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和发行的报刊;假冒、盗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发行的报刊;非国家指定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口或没有合法进口手续的境外报刊;取得工商广告登记,但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利用境外刊号在境内以广告宣传品、印刷品名义变相出版的报刊等。
2、假冒国内正式报刊名义进行非法出版。这类非法报刊有的是以“增刊”“合订本”“专刊”“周刊”的名义出现的,有的是偷梁换柱,将正规报刊的内容换成非法组织采写的稿件或非法征集的文章,并盗用原正规报刊的名义非法出版。
3、公开出版属于内部交流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这些非法出版物常常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一般读者需要掌握一些出版物常识,提高对非法出版物的警惕性,防止上当受骗。如果自己识别不了,可以及时向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查询、举报。
问:如何查询报刊是否属于正式报刊?如何举报非法报刊?
答:查询报刊是否属于正式报刊,可以与新闻出版总署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司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10-65212787 010-65212785。举报人可以向当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或“扫黄”办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进行举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举报方式有:邮寄:北京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全国“扫黄”办案件督办处(100703);电话:010-65212870 ;传真:010-65595764;网络:www.shdf.gov.cn(中国扫黄打非网)。
问:在治理非法报刊方面,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下一步有何工作打算?
答:大的方面来说主要有四项:一、开展整治印刷业、整治记者站等各项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堵住非法报刊的源头;二、继续向社会公布和曝光非法报刊“黑名单”;三、坚持不懈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严格规范出版行为和出版物市场秩序,依法加大对非法出版活动及其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四、继续接受和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佚名/文)